都說“夫妻本是同林鳥,大難臨頭各自飛”。
今年44歲的聶婧深有感觸,她覺得這句話是很對的。
曾經(jīng)的她,身體健康、年輕漂亮、能歌善舞,而且還是湖南一所大學的老師,而丈夫趙偉只有高中學歷、長相一般,經(jīng)濟條件一般。
當初她們結婚的時候,所有人都說他配不上她,都說她是下嫁了。
可是現(xiàn)在,自己患了癌癥晚期,化療掉光了頭發(fā),容顏不再,丈夫的態(tài)度就來了個180度的大轉(zhuǎn)變,不僅舍不得花錢給她治病,反而不顧及十幾年的夫妻情分,非要和她離婚。
然而,趙偉卻否認了妻子的說法,他說自己不是忘恩負義的人,他對妻子盡心盡力、問心無愧,是妻子太作了、控制欲太強才導致了他想要逃離。
那么夫妻倆說的誰是對的呢?事情到底是如何呢?
#01
聶婧是湖南長沙人,當初才26歲的聶婧和丈夫剛結婚的時候,日子過得很是甜蜜,夫妻倆恩愛幸福,不久還有了可愛的女兒。
女兒乖巧可愛,老婆漂亮賢惠,趙偉覺得這樣的人生足夠圓滿了。
然而天有不測風云,在女兒8歲那一年,聶婧患了一場癌癥,是乳腺癌早期,還好發(fā)現(xiàn)得早、治療及時,丈夫忙前忙后陪著看病。
沒多久,聶婧身體就恢復了,夫妻倆又繼續(xù)開心幸福地生活下去,他們以為癌癥已經(jīng)徹底好了。
可是沒想到七年后,已經(jīng)44歲的聶婧癌癥復發(fā)了,并且病情兇猛,已經(jīng)到了乳腺癌晚期了,時日不多了。
聶婧嚇得哭起來:“我還這么年輕漂亮啊,我不想死,我想活下去。”
雖然聶婧以前曾經(jīng)說過:“如果我以后得了不治之癥,我絕不拖累家人,我自行了斷”之類的話,但那也只是說說而已。
年輕的時候以為癌癥離自己很遠,真正到了得絕癥的時候,才發(fā)現(xiàn)死亡那么可怕,根本不想死,強烈的求生欲促使她決定不惜一切代價都要治好這個病。
世界這么精彩,她想要好好活著,享受一下人生。
#02
自從癌癥晚期后,聶婧就特別擔心丈夫拋棄自己,以前年輕漂亮,她不擔心,現(xiàn)在年老色衰、容顏不再,還患了絕癥。
對于丈夫來說,就是一種拖累。既要花錢給她治病,還要為她端屎端尿照顧她,所以她很擔心丈夫提離婚,她變得非常敏感多疑和脆弱,很沒有安全感。
為了防止丈夫變心離婚,她時刻跟蹤丈夫,甚至在他的電動車上都安裝了三套GPS定位系統(tǒng),不管丈夫去到哪里,她都知道。
有時候還會從天而降,冷不丁出現(xiàn)在丈夫面前,這讓丈夫覺得很不舒服,感覺時刻生活在妻子的監(jiān)視之下。
妻子管得越緊,他越是想要逃離。他開始玩失蹤,甚至不接妻子的電話。
聶婧想要賣掉房子治病,他們現(xiàn)在住的這套湖南常德的房子價值百萬,是他們夫妻倆一起買的,可是當時因為種種原因,只寫了丈夫一個人的名字。
所以她要找到丈夫配合賣房,但是丈夫現(xiàn)在已經(jīng)不接她的電話,他寧愿在外面租了個房子自己住,也不愿意回家跟妻子面對面。
聯(lián)系不到丈夫的聶婧,開始瘋狂地尋找他,她帶著親戚朋友去了丈夫的單位五十多次。
以致于現(xiàn)在丈夫的領導看到她就頭疼,直接說她丈夫已經(jīng)請了一個月的病假,不在單位。
聶婧又帶著家人找到了丈夫的姐姐家,沒想到大姑姐也閉門不見,不開門,聶婧哭訴丈夫虐待自己,導致自己在這個家不受待見。
大姑姐怒斥她胡說八道,說她只顧著自己活命,想把賣房錢全部拿去治病,不給女兒留。
#03
好不容易在一處簡陋的出租屋見到趙偉了,此時的他精神狀態(tài)很差,他坦言因為妻子的事,自己得了抑郁癥。
聶婧說,自己得病,丈夫不管不問,無情無義。而丈夫反駁道:不是不管,而是因為妻子太強勢了,性格太偏執(zhí)辣,迫不得已才想要提出離婚。
為了能順利離婚,丈夫答應賣房子,賣房款一人一半,她的一半可以自己支配,自己的一半用于和女兒一起生活。
但是聶婧不答應只得一半,她說自己現(xiàn)在自己得了癌癥需要用錢的地方太多了,一半不夠治病。賣房的錢必須全部給她治病。
趙偉又退一步說:“那這樣吧。你拿60%,我和女兒拿40%,用于女兒的生活和上學。”但是聶婧還是不肯,她還是希望能夠全部給她。
她要100%,并且還有四個要求必須答應她。趙偉覺得這四個要求太苛刻了,他無法做到。是哪四個要求呢?
第一:房和車都必須賣了給她治病,錢全部給她,如果不夠,趙偉必須去借。
第二:必須24小時開機,隨叫隨到,能隨時聯(lián)系上。
第三:如果她去外地治病,需要趙偉必須請假去照顧她。
第四:因為自己生病無法照顧女兒,女兒的生活和學習都由丈夫負責。
對于這四點要求,趙偉一個都不想答應,如果非要答應,他希望簽了字能馬上離婚,他已經(jīng)一刻都不想跟妻子待在一塊兒了。
可是妻子不肯離婚,理由是:孩子馬上要中考了,她需要一個完整的家,她不能影響女兒的考試,她要把所有的錢財用于治療,
為了女兒,她要好好活著,她不能讓女兒沒有媽媽。
趙偉說:你口口聲聲說為了女兒,可是賣房的錢你全部拿來治病,一分都不給女兒留,我身體也不好,我們的生活費、孩子的學費怎么辦?
但是聶婧仍然堅持要把所有錢用于治療,她說:治好了才有希望,錢沒有了可以再掙,孩子還年輕,以后掙錢的機會有的是。
然而生命沒有了,就無法挽回了,不上學不會死,但是生命有危險卻不去救治,就會失去寶貴的生命。
趙偉對此并不認同,最后夫妻倆決定走法律途徑。
#04
有網(wǎng)友說:對趙偉來說,聶婧的癌癥晚期算是解脫了,因為聶婧太可怕了,她如果不是生病了,估計最后生病的是趙偉,聶婧身在福中不知福,一步好棋打得稀爛不說,自己還搞成這個樣子,這是精致的利己主義,極度的自私自利。
也有的說:想活著是人之常情,年紀輕輕的得了這病,心里是恐懼的。
但說實話,復發(fā)了還晚期治療是沒用的。而且像聶婧這種性格,病情惡化得會更快,太過咄咄逼人,男人變賣家產(chǎn),把60萬給對方也算有情有義,只是這時候離婚,有點不近人情。
同情聶婧的,則是因為癌癥除了身體上的極端痛苦、化療痛苦、還有心理的痛苦,丈夫已經(jīng)表現(xiàn)出厭倦了,這個時候,肯定不能指望丈夫無微不至、不離不棄地關懷了。
也不能一味地指責聶婧貪生怕死,誰都想活著,孩子上學很重要,但是相比孩子的補課費,生命確實更重要一些,錢沒了可以再掙,命沒有了就永遠沒有了,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。
寫在最后:
感情就像手上的沙子,抓得越緊,漏得越多。
管得越嚴,對方就越想逃離。不過從雙方的態(tài)度來看,這段婚姻也沒必要勉強了。
男方在外面租了兩年房子都不愿意回家面對生病的妻子,說明他內(nèi)心對妻子已經(jīng)反感了。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樣恩愛如初了,這樣的名存實亡的婚姻還是結束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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